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百政发〔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结合百色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主导、县域推进、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为原则,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缩小学校和城乡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12个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德保县(试点县)于2012年底初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学条件、教师配备、教学质量等实现基本均衡。

  到2020年底,全市12个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其中德保县、田东县为2015年底,右江区和凌云县为2018年底,隆林各族自治县为2019年底,其它各县为2020年底。县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健全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三、主要任务

  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程、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弱势群体关爱工程等“五大工程”,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程。

  1. 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4号)要求,结合城镇化发展规划、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和学校服务半径等,制定本县(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学校,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学校和拟撤并教学点,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办学条件的整体优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