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发〔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百色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百色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2〕8号)精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健康有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为做好清理整顿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为目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据,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决定和部署,严厉打击违法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和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珍惜与维护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清理整顿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2. 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根据各类交易场所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3. 清理整顿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原则。既要取缔非法交易场所,打击违法证券期货交易,纠正违规行为,又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与监管责任,促进交易场所依法规范发展。要积极培育金融要素市场,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相结合。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与范围
我市范围内除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从事权益类交易(产权、股权、文化艺术品等)或合约类交易(商品、金融产品、指数、碳排放等)的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