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由市水利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三)屯级道路建设项目。筹措资金5888.1万元,修建屯级道路252条556.13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000套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由市房产管理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完成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六、生态惠民工程
(一)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筹措资金2000万元,建设沼气池5000座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由市林业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村屯绿化项目。筹措资金888万元以上,完成111个以上村屯的绿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