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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构建学校管护网络,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评。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视初等教育,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失学和辍学。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结合农村中学生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步伐,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要。建立学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学生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学生电子档案资料库,留守儿童学生建档率达100%;散居留守儿童学生建档率达98%;发挥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中的教育主导作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和情况报告、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责任、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制度。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留守儿童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清楚留守儿童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性格、爱好、病史;清楚留守儿童学生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及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留守儿童学生档案及调查统计表做到学校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任务明确,深入分析问题,着手研究对策,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生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采用“一帮一”、“一帮多”的结对方式,组织城镇中小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子、交朋友,让农村留守儿童与城镇中小学生相互帮助、增进友谊、共同健康成长。到2016年社会各界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率达95%以上。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团委、妇联等部门。
  (二)构建基层帮护网络,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要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助等方式,广泛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依托“妇女之家”和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儿童活动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在基层“公共服务中心”逐步增加农村留守儿童需要的服务功能和项目。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通免费亲情电话、设立亲情视频聊天室,有效促进亲子交流。按照有关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获得社会救助,积极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儿童营养指导、计划免疫和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特别是要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营养状况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发放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开展儿童营养、喂养知识及常见疾病的预防等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通过提高家长及监护人相关医疗保健知识水平,降低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和营养不良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在农村全面落实6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政策,每年开展一次针对农村儿童的免费体检。7岁以下留守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留守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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