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
(三)公共体育设施明显改善。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全市有2个以上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50%的乡镇(街道)、行政村以及100%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设施。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络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不断丰富。积极开展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田径、游泳等覆盖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太极拳(剑)、骑车、门球、气排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日益健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成立市、县区级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及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并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3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不断发展。加强民族体育研究,积极开展民族体育工作。
(八)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更加完善。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公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不同人群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九)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发展。发展壮大体育健身服务业,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