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
贯彻落实政策,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进一步研究制定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优质民办幼儿园予以奖励。
(五)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工程。
1.逐步完善我市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培养机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园本研训相结合,依据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实施骨干培训与分步全员培训。2011年至2013年,每年举办1期骨干园长培训班,培训骨干园长100名;举办1期骨干保教主任培训班,培训骨干保教主任100名;举办2期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骨干教师500名。选送骨干园长、骨干保教主任、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培训。
2.通过支持教师提高学历层次、组织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等措施,逐年提高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任职资格合格率。
3.建立和完善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市、县、幼儿园三级骨干教师培养制度,积极打造、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激发广大幼儿园教师教书育人、指导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尤其加强对乡镇、村级幼儿教师的指导,带动我市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
4.每年教师节开展优秀幼儿园园长、优秀幼儿教师、优秀保育员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优表彰,弘扬幼教工作者的奉献和进取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六)保教质量提升工程。
1.积极构建科学保教指导网络。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构建以县级幼儿园为主体,以自治区示范园为力量,以带课研讨、送教下乡、跟岗学习等形式为载体,以推动乡镇、村级幼儿园发展为核心的送教帮教网络。通过手拉手帮扶活动,提高乡镇、村级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玩教具、图书的配备,指导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等等,根据乡镇、村级幼儿园发展需求提供实质性帮助,全面提升我市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2.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工作实施督导、检查与评估。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园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3.加大教科研力度。以园本教研为依托,以课题研究为核心,着力专业成长,构建办园特色,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和持续发展。对我市幼儿园获广西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十二五”研究课题和获市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市级课题,做好组织、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审核根据实际予以资金支持。开展区域和园际之间的教科研活动,促进各县(市、区)、各幼儿园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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