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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
  (1)创新推广金融信贷产品和模式,有效增加涉农资金投入。重点开发推广下列信贷产品和模式:
  订单农业贷款。依据农业生产加工链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开发“公司+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基地)+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推进热带蔬果、花卉、水产品、南繁育种等特色农业加快发展。
  信用共同体贷款。对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
  “信贷+保险”模式贷款。商业性保险公司根据本地经济产业特色,创新推广农村住房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林木火灾保险等“三农”保险产品。鼓励支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以保单为基础,向各类农村经济主体发放“信贷+保险”模式贷款。
  观光旅游助业贷款。探索开发以住房、商铺、项目经营权为抵押,采用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灵活借还的方式,对观光休闲旅游项目经营者进行综合贷款授信。满足观光休闲旅游项目从开办、改造到经营等各环节的资金需求,推进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观光、休闲旅游产业。
  新农村建设贷款。加强政府、银行、企业间的协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模式,充分满足新农村基础设施、农民集中住房、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农业生态环境等事关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中长期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支持产品有发展前景、业务经营好、资信优良的涉农中小企业,采用“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2)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范围。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发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森林资源资产、水域滩涂使用权为抵押的贷款产品,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解决农民贷款有效抵押物缺乏的问题,支持低碳环保的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海洋养殖产业升级转型。要探索完善渔船抵押贷款,支持海洋捕捞产业发展。
  要探索开发以设施农业大棚使用权为抵押的贷款品种,提高热带水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
  2、改善农村金融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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