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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和天然橡胶标准合约持仓公布标准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和天然橡胶标准合约持仓公布标准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1]9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燃料油和天然橡胶标准合约,现配套调整其持仓公布标准如下:

  一、当某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2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排名,自FU1202合约开始执行。

  二、当某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1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排名,自RU1208合约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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