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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战役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全面部署。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3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清剿火患”战役任务分解表,细化目标任务,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2012年2月29日前,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对全市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实施奖惩。
  七、工作要求
  (一)战役领导要有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及部署“清剿火患”战役的必要性,成立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及管辖行业单位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小组,专门部署“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认真对照“五大”活动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推进表,实行逐级责任制,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战役态度要坚硬。各单位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强力有效的整改措施。特别是值“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旅游旺季期间,加强对社会单位、场所排查力度和火灾隐患整改手段,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以上火灾。目前我市已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举报投诉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88956119。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三)战时纪律要严明。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和考核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强化考评结果应用与单位年终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组织专项记功嘉奖,并设立专项经费予以奖励。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进行组织部署,认真抓紧落实,并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台帐,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政府“清剿火患”办公室(联系人:吴福明,联系电话:88956406,传真:88956116),2011年10月13日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份起,每10天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及重要工作信息统计表(样式附后),每月26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29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2012年2月份,市政府将组织验收小组对各单位开展战役情况进行验收考评,并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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