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由江伟局长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由市消防局余德炎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为成员。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三、清剿范围和重点
各单位要以本区域、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及管辖行业的单位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做到六种情况的重点排查。一是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二是地毯式排查社区、农村的家庭旅馆、临街铺面、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六小单位”、出租屋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三是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全面排查油气化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重点整治单位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五是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重点整治是否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六是全面排查农场区域。
四、战役任务分工
(一)战役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制定全市战役行动方案,成立全市战役领导小组,协调召开全市 “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并发布“清剿火患”动员令;提请市政府领导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带队检查,组织各级政府、各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报请政府政务督察室组织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下发督办通知单,适时通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组织对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的检查考评验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二)监察部门要负责检查、监督市直属各单位、各区管委、镇、农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活动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按既定方案推动“清剿火患”战役,严肃追究失职责任;
(三)各镇、区管委要建立本辖区消防联动工作机制,对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老城区开展隐患清剿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