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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我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我市等保工作有序进行,经市公安局牵头,与有关单位协商,我市成立了三亚市信息系统登记保护协调小组。三亚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是:市保密局、机要局、科工信局、公安局、银监分局。由三亚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春海任组长,侯振华(三亚市科工信局书记)、邢增云(三亚市保密局副局长)、王身定(三亚市机要局密码督查员)、欧先洪(三亚市银监分局纪委书记)、龙子腾 (三亚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等保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等保办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联络员组成。等保办负责等级保护日常工作、沟通协调以及相关信息上传下达工作。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全市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及检查工作。市公安局等保办联系人:廖韦思、陈达康,联系电话:88868932,邮箱:44016162@qq.com。
  四、定级和检查范围
  (一)电信、广电行业的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经营性公众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
  (二)铁路、银行、海关、税务、民航、电力、证券、保险、科技、发展改革、国防科技、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商务、水利、国土资源、能源、交通、文化、教育、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等行业、部门的生产、调度、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
  (三)市党政机关的重要网站和办公信息系统。
  (四)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
  五、各单位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
  为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要尽快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以下简称等保工作组),由主管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部门领导任组长,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参加,同时配备相当数量的专门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各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等保工作组的详细组成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市公安局等保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传真电话:88868932)。
  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备案和受理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隶属于省级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其跨地(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受理备案。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受理备案。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在我市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我市有应用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办理备案手续。并且当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备案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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