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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分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做好孕情管理工作,开展打击“两非”行为检查和形式多样的明查暗访活动,发现“两非”行为线索及时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村(居)基层组织的属地管理作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向群众讲解有关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等政策法规和知识。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镇计生服务所的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集中开展,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8月)。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着重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
  (二)治理阶段(2011年9月-2012年1月)。
  1、市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市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简称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明确医药机构预防“两非”行为责任人,建立医药机构“两非”嫌疑对象和违法行为档案。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2、医药机构在自查基础上,向主管部门报告自查情况,递交预防“两非”承诺书。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市领导小组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历年未查结的“两非”案件进行清理,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两非”嫌疑现象进行跟踪,对群众举报或存在“两非”迹象的要进行立案,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4、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的宣传优势,市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全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组织人员对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2月)。市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评估。
  (四)总结阶段(2012年2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总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通报,部署今后工作。迎接国家、省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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