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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三亚市城市建成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在适用区划分基础上确定噪声达标区的创建范围。
  (二)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30日 )
  对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范围内的固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源、文化娱乐噪声源、交通噪声及其它噪声源进行调查。通过详细的摸底调查和单个污染源现状普查,进一步明确重点污染整治对象,成立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环境达标区创建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行动,根据各自的排污状况,制定噪声管理规定和整改计划,筹集治理资金,落实整治措施,完善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区内各类噪声达标。各职能部门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噪声未达标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并督促落实,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15日)
  完成监测数据统计并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档案;收集资料汇总,编制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报请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验收。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具体落实。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允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铁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春满(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建军(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调研员)
  蓝武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奇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许家孝(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大喜(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光发(市文体局副局长)
  关 德(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甘 良(河东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李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达标区创建工作(联系电话88250386)。
  七、职责分工
  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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