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2〕59号)
市监察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
《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试点工作是提升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
2011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穗字〔2011〕14号),对街(镇)日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加强街(镇)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表达”、“参与”、“监督”等权益。
(二)开展试点工作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建设“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的共识。市委、市政府也已将建设“智慧广州”列入重点工作。街(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让“智慧广州”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加快推进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是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整体水平的现实需要,是建设“智慧广州”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目标任务
各试点单位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建成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网页)、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构成的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应具备宣传、展示、介绍街(镇)各方面情况的功能,能够开展网上政民互动和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等。通过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建立全市统一的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实现全面提升全市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