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监理企业:
为贯彻执行监理企业统计年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监理企业基本情况,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按时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按2011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填报,并对本企业上报的数据负责。网上上报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在2012年3月1日前报送企业所属州、市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监理企业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州、市一级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于2012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