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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科字〔2012〕278号 )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2012年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年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将认真落实《内蒙古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卫生工作会议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为先导,以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为主线,重点落实好统分结合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适宜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科研基金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全面完成卫生科教各项任务。

  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

  1.继续实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继续实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学科强化人才培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学科发展亟需的仪器设备,跟踪国内外医学发展前沿,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努力缩小与发达省市区的差距,带动全区相关学科的进步与发展。鼓励各盟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学科建设。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筹备开展新一轮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基础医学和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评审工作。

  2.建立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动态数据库。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切实做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大学科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掌握学科实验室发展建设动态,科教处决定2012年建立学科实验室建设情况动态跟踪调查数据库,积极指导我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二、以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为先导,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

  3.积极组织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坚持以公共卫生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疾病为重点,突出应用研究,兼顾有重要意义的基础研究,积极鼓励和组织广大卫生科技工作者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提升我区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研立项项目督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年内,争取建立“自治区卫生科研基金”,组织开展卫生厅立项科研课题征集、评审工作。同时,做好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和卫生科技成果登记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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