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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一)整改内容

  1、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少数民警业务不精,疏于学习,心浮气躁,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能动性,完成工作应付了事。

  2、存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少数民警对待群众态度不佳,存在“冷、硬、横、推”现象,让群众感到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损害和谐警民关系。

  3、存在特权思想、法制观念淡化的问题。少数民警对群众求助报警置之不理,执行警务活动中不作为,个别民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乱用警灯警报、闯红灯等开特权车的现象。

  4、存在执法方法简单、执勤不规范的问题。少数民警在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当事人不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致使工作中被当事人误解,造成被动局面。

  5、存在审批事项不公开、操作不透明的问题。少数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不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未按要求公开审批流程、依据、标准、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6、存在纪律作风松懈、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少数民警上班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离岗,无视规章制度。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1、加强思想教育。从完善学习制度入手,加强理论学习,保障和促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培育良好的警风警纪与和谐警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增强公安队伍战斗力,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2、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宗旨教育,规范民警言行,要求民警服务群众必须做到主动热情,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坚决杜绝刁难群众和“冷硬横推”、“四难”现象。

  由市局政治部、纪委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3、强化养成教育。加强对“五条禁令”贯彻落实和警车使用、停放的督察,不断强化条令意识,组织民警深入系统地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培养民警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意识。

  由市局纪委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4、规范执法执勤。加强民警法治意识教育,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活动,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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