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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富民工程的实施意见


  三、推进全民创业,壮大富民工程

  把创业作为富民的重要途径,通过创业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财富。

  一是积极鼓励引导各种模式网络市场发展,推进专业市场、各类企业开展网上交易,鼓励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等利用网上交易,多种形式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协助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

  二是积极落实《“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对初创企业的大学毕业生,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收费。

  四、支持农村发展,促进富民工程

  强化制度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搞活农民家庭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措施,为农民创业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加大对农民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观光农业、渡假农业、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新型农业经营,搞活农民家庭经营。努力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对我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等大的“三农”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市场准入便农、市场流通富农、经济合同帮农、商标品牌兴农、红盾维权护农等各项服务。切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企业、广告企业对接,在省市两级局建立起广告助农专家团队,引导广告企业承包、代理、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优质农副产品的工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农副土特产品的商标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实施合同帮农,在各乡镇工商分局(所)建立“合同工作咨询指导站”,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五、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品牌富民

  充分发挥品牌战略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促进“资源依赖”向“科技依托”、“吉林制造”向“吉林创造”的转变,增强品牌意识,走品牌富民之路。

  一是要认真落实《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实施“三个一”工程,开展“一所一标”、“品牌村”建设工作,以玉米、大豆、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种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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