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积极争取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管中,对经营者实地经营地址及办案取证等需得到公安网监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监管机构支持的,帮助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增强网络监管的合力。
20、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联打联防的协作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完善工商分局(所)、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三位一体”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建立打击传销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及时将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参与传销人员信息、直销协查信息、举报投诉处理结果等数据录入系统;完善打击传销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评标准。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逐项建立考评标准,打击传销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查处传销案件,遏制传销蔓延、反弹,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传销打击力度。
21、规范案件查处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严防滥立案、滥办案和办人情案。认真执行宣传、教育、告诫、处罚“四段式”执法制度。推进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在网上办理各种经济违法案件。认真执行大要案件备案制度,跨区域办案要向上一级工商机关备案,涉及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规经营案件,报省局备案。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
22、扎实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建立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执法数据的汇总分析,加强对垄断行业特点的研究,争取在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工作中有所突破。扎实稳妥地开展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涉嫌垄断案件,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生产要素跨行业跨地区流通,进一步推进长吉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3、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滨海边疆区分局在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和广告监管领域的合作交流,对双方合作监管领域的有关案件情况进行交流研讨,推进珲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分局所辖口岸执法机构交流合作,开展定期互访,组织双方口岸城市执法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促进长吉图市场主体之间对外经贸往来,为长吉图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竞争环境。
六、支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层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