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认定;
5.张榜公示;
6.确定生活补贴标准;
7.测算所需经费;
8.发放生活补贴。
(三)总结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0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尤其注意搜集整理影响稳定的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鹤岗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谢宝禄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 颖 市政府副市长
谢殿才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维礼 市长助理、市工信委主任
徐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慕士超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邢冠宇 市教育局局长
薛文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事物和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薛文刚(兼)
副 主 任:王大宏 市工信委副主任
关紫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传龙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建生 市社保局局长
高 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各部门职责: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认定和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等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向国家、省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工作,参与生活补贴标准的核定,测算所需资金,指导和规范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教育局负责做好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配合市人社局测算退休金的差额部分;市监察局负责对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进行监督;市工信委、鹤矿集团负责在各自范围内确定享受待遇的学校、幼儿园和人员,并张榜公示;市社保局、鹤矿集团社保处负责发放生活补贴,保障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五、有关要求
妥善解决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好事办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部门之间要密切沟通情况,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信息材料的综合汇总,检查监督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