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30分)
1.发文组织本辖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3分);
2.完成本辖区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任务(25分);
实际培训人数达到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目标的得25分;未达到的,按实际培训人数占总任务数比重*25计分。
3.10月中旬前上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总结(2分);
(三)统计继续教育培训(45分)
1.发文组织本辖区统计继续教育工作(3分);
2.完成本辖区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任务(40分)
实际培训人数达到年度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目标的得40分;未达到的,按实际培训人数占总任务数比重*40计分。
3.12月中旬前上报统计继续教育工作总结(2分)。
(四)完成统计职业教育培训(10分)
实际培训人数达到年度统计职业教育培训目标的得10分;未达到的,按实际培训人数占总任务数比重*10计分。
(五)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临时交办的任务(3分)。
(六)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全年统计培训工作总结(2分)。
三、加分项目和标准
(一)超额完成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人加0.1分,30分封顶。
(二)超额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人加0.1分,30分封顶。
(三)组织统计职业教育(含学历教育)培训的,每超额完成1人加0.3分,30分封顶。
四、考评奖惩
统计培训工作考评列入市局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统计部门统计培训工作考评内容,对优胜单位将予以表彰。
附件5:
南昌市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维护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我市区划代码及城乡属性代码维护更新的质量,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区划变动的情况和各县区的城乡属性状况,更好地为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考核采用量化方式,100分为满分。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