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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村庄道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表2 路基压实度

填挖类别

零填及挖方

填方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0~0.3

0~0.8

0.8~1.5

>1.5

压实度(%)

≥94

≥94

≥93

≥90


  第十九条 村庄道路路基两侧应设置边坡,边坡坡度应为1:1.2~1.5;对不稳定的高边坡、易受冲刷的沿河路段等地点,应采取路基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一般采用设置挡土墙、护坡、护岸等工程防护或与种植灌木等植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防治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
  第二十条 村庄道路路基路面排水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及现有的农田水利排灌系统,充分考虑防、排、疏结合,合理设置边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对于新建可通行机动车的村庄道路,路面结构不宜低于表3的组合要求。
  表3 新建村庄道路路面典型结构组合

路面类型

水泥混凝土路面典型结构

沥青路面典型结构

主要道路

(可通行6t及以下中型、轻型车辆)

1、18cm水泥混凝土(fr = 4.0 MPa)

2、20cm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

3、15cm砾石砂或石灰土垫层

1、3.5 cm沥青混凝土(AC-13F)

2、5.0 cm沥青混凝土(AC-20C)

3、25cm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

4、15cm砾石砂或石灰土垫层

次要道路

(可通行3t及以下轻型车辆)

1、15cm水泥混凝土(fr = 4.0 MPa)

2、15cm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

3、10cm砾石砂或石灰土垫层

1、5.0 cm沥青混凝土(AC-13F)

2、15cm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

3、10cm砾石砂或石灰土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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