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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项目分类及责任分工

  按照项目类型,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1.节能减排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燃气、中水管网建设工程等共31项,计划总投资80.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0.6亿元。包括新开工22项,续建9项,当年计划完工17项。

  责任分工: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分头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

  2.市政道路管网工程:包括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排水工程等共27项,计划总投资89.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3.8亿元。包括新开工15项,续建12项,当年计划完工19项。

  责任分工: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分头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征收和地上物拆迁以及安置、补偿等工作。

  3.城市数字化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0.5亿元。

  责任分工:由市城建委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

  (二)景观环境工程

  1.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河道整治工程等共31项,计划总投资91.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7.7亿元。包括新开工22项,续建9项,当年计划完工16项。

  责任分工: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分头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

  2.户外广告和夜景亮化工程:包括建筑物亮化、路灯提档升级、户外广告整治、店招牌匾规范工程等共4项,计划总投资5.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包括新开工2项,续建2项,当年计划完工2项。

  责任分工: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分头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

  3.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程:包括新都市区、滨河新区、青山北部区、东河北梁、石拐新区建设工程和甲尔坝村、曹家营村等19个城中村改造工程等共24项,计划总投资407.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2.5亿元。包括新开工11项,续建13项,当年计划完工1项。

  责任分工: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分头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配合。

  (三)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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