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树州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2012年全省“五一”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省各族群众的饮食安全,有效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五一”期间,正值春夏之交,各种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逐步增多,特别易发食源性疾病。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人群聚集、流动人口多、市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具体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深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盲点和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要切实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大排档、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等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食品的贮存、加工、熟食卤味、违禁生食水产品、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做好农村自办酒席户及“农家乐”经营户食品安全宣传和指导工作,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玉树州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当地建筑工食堂和学校食堂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卫生监督所食品科要统筹安排,近期对省属监管企业开展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检查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应急,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