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决定
(鹤政发〔20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
根据《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考核方案》,经市政府考核,全市各单位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东山区、绥滨县等8个单位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达标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35个单位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达标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等27个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等34个单位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达标单位。市人民银行、市联通公司等8个单位基本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基本达标单位。
市政府决定,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单位给予兑现奖励,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努力完成2012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我市实现“758”战略目标创造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再做新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兑现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兑现名单
一、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达标单位
萝北县 绥滨县 向阳区 工农区
南山区 兴安区 东山区 兴山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达标单位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市住房保障局 市文广新局
市财政局 市委党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水务局 市司法局 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