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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推行绿色施工。

  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加强绿色施工技术综合应用研究,研究制定深圳市绿色施工技术规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如标准化塑料模板体系等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进行节水、节能等的环保施工技术改造。开展建筑业高科技新兴行业施工准入条件研究,推进绿色施工。

  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推广绿色施工认证。制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节能降耗工作的管理规定,借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开展全市施工企业能源消费普查工作,实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施工能耗情况的统计与分析,摸清全市施工能耗的基本状况,对其中能耗大户通过建立施工单位能耗指标统计申报制度,对其能耗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鼓励利用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科学施工管理方式,优化施工流程与工艺。建立深圳市绿色施工评价体系,推广绿色施工认证,以实现绿色建造目标。

  开展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建筑全寿命周期绿色最大化。积极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绿色施工,不断提升建设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实现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进一步降低建筑业生产环节资源和能源消耗,实现建筑业绿色低碳化。

  3.引导绿色服务。

  大力扶持和引导本地相关企业绿色发展。大力扶持深圳市本地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创技术与产品、拥有自主创新技术与产品的企业,在企业运营和生产过程中资源和能源消耗方面实现突破。避免应生产一种节能产品而加剧消耗另外的能源,以及增加新的环境污染。

  支持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产业协会。支持和发展绿色建筑相关的材料、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挥行业组织的整合作用,搭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与企业桥梁,逐步整合地产开发商、设备企业、施工企业、设计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发改、财政等方面的力量,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功效。

  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扶持和引导绿色建筑勘查、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绿色建筑服务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多元、优化升级、可持续发展的新产业发展格局。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领作用,在政府建设项目率先垂范基础上,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容积率优惠政策等激励措施,逐步营造我市推广绿色服务的政策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绿色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十一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深圳市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切实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订实施扶持政策;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切实根据相关政策在地块使用中明确建筑节能、绿色园区建设目标,在土地招标文件中增加前置性条款,在规划评审时明确各地块的节能生态建设的具体目标;切实加强对高耗能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各区(含新区)及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区权限划分,负责本区内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各有关工作,从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二)完善法规政策。

  根据“十二五”重点任务,加强政府的宏观政策调控,针对性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定和完善绿色城区、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相关的政策法规,将绿色建筑发展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1.出台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探索制定适宜的绿色建筑强制性政策,适当时机通过立法来保障绿色建筑技术的有效实施,将绿色建筑管理向前延伸到土地出让及立项阶段,在项目最开始阶段就明确提出绿色建筑建设的要求并增加相应投资。

  2.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建立超限额加价制度。

  依据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信息,研究编制深圳市民用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及深圳市民用建筑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对超过用电限额标准的建筑物征收超额附加费,并强制在规定年限内进行节能改造,并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以逐步推行实施。

  3.建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管理体制。

  可再生能源属于社会公共资源,随着该项应用技术的普及和规模化推广,社会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也会越来越高,可能出现由于建筑格局等原因导致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权力的纷争。因此,需加快建立相关保障社会群体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公平、公正与和谐的管理体制,提高居民认同感和生活幸福指数。

  (三)建立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深圳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的作用和功能,着手研究制定我市鼓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1.绿色建筑激励。

  一是研究制定用于绿色建筑项目补贴、技术研发、课题研究的激励措施;二是出台绿色建筑财税激励政策,参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对绿色建筑产业进行扶持,并采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低息贷款、能源合同管理、容积率奖励等经济激励手段直接推动绿色建筑市场。

  2.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创新奖。

  将发展绿色建筑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红黄牌警示等诚信评价、入选预选承包商、工程招投标及奖励工程、参与人才安居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予以挂钩,实现市场、现场和考场的“三场”联动,促进建设行业产业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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