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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建字〔2011〕3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

  深圳的一次能源储量严重匮乏,煤、油、气全靠外运。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能源需求大幅增长,能源短缺已成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0%,并且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能耗持续上升,将成为未来能耗和排放的主要增长点。

  另一方面,深圳市大部分地区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平原地区太阳辐射年总量在4759-5116MJ/m2之间,按现市场最大光伏发电效率15%计,全市城镇及居民用地区域年可发电量约为855亿kWh,相当于2010年全市总用电量的1.3倍;按现市场最大光热效率50%计,全市城镇及居民用地区域可产热量为1047.6×106GJ,约为全市居民全年生活热水消耗量的74倍。

  近年来,深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迅速,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率先在全国推行十二层以下住宅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制度,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奠定了法制基础。2009年,深圳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大规模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提高了技术水平,积累了工程经验,同时也开拓了太阳能应用市场,太阳能产业已初具规模。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战略部署,深入做好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在总结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经充分调研、深入论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到2015年。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概况

  (一)发展基础。

  1.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

  太阳能资源。深圳市大部分地区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深圳市太阳能年总量的空间分布图详见附图1)。平原地区太阳辐射年总量在4759-5116MJ/m2之间;山地南坡太阳辐射年总量在4027-4759MJ/m2之间;山地北坡太阳辐射年总量在3135-4223MJ/m2之间,和太阳能应用普及的欧洲相比,具有明显的太阳能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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