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妇女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2.形成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
--到202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8%。
3.完善城镇女职工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
--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城镇女职工失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4.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设施能基本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妇女享受社会福利程度和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快完善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相关法规政策,制订发展规划和规范管理标准,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2.加快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统筹社会保障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均衡配置,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
3.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推动城镇女职工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不断提高城镇女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切实保障女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形成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以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完善城乡生育保障体系,覆盖所有城乡妇女。重点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5.稳步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扩大妇女常见病、多发病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水平。
6.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的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提供财政补助。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基本生活。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各市、县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使残疾妇女普遍享受康复服务。
7.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发展非赢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专业社工队伍服务和项目管理等形式,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力度,使广大老年妇女享受优质便捷的社会化服务。
8.提高妇女享受社会福利的程度。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对妇女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稳步提高老年津贴。加大困境妇女社会救助力度。以社区为依托,为单亲特困母亲和贫困、残疾、失业、老年等特殊困境妇女提供创业、就业、生活、医疗、照看等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对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农村纯女户、军人烈士家属等给予优先照顾,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福利标准。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和鼓励社会各类慈善资金为困难妇女提供救助。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及妇女活动阵地建设,为妇女搭建展示自身魅力与价值的平台。
2.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妇女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
--到2015年,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80%以上;到2020年覆盖面达95%以上。
--到2020年,卫生镇、卫生村普及率分别达到50%、70%。珠江三角洲地区普及国家卫生镇。
3.家庭环境和谐,妇女生活质量提高。
4.妇女享有适宜的人居环境。
--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妇女的环境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5.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6.提高妇女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教育纳入各级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列入中、小学基本常识教育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营造男女平等竞争、和谐共进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妇女儿童中,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专项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2.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价值和贡献,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营造尊重妇女的社会氛围。禁止在网络等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积极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制作、播出宣传性别平等和妇女儿童发展内容的公益广告。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其社会性别意识。
3.提高妇女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文化强省工程,实现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逐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省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200平方米。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在主要媒体创办女性专题栏目。省级主要媒体率先并引导市、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创建女性专题栏目,倡导积极、理性、健康的妇女风尚。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尤其是为山区、农村和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学习和运用大众传媒,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加强对女性用品的质量监督与卫生检查。提高妇女护理、保健及卫生用品的送检率和合格率,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妇女合法的消费权益。
5.建设文明和谐家园。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全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网络,鼓励婚姻家庭指导师、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师等参与咨询服务,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6.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7.增加女性可自我支配的时间。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倡导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使女性拥有更多时间用于自我完善与自我发展。
8.为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和绿道网建设,建设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对妇女的危害。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更加满足实际需求。在公共场所设施建设中,从性别视角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增强妇女环保意识,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
9.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10.加强妇女发展问题研究。建立并完善各级妇女研究基地,鼓励和资助社会各界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理论及妇女发展等问题的研究,为全省妇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持。加强促进妇女发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化粤港澳和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增进与国内外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与成果,创新和提升广东妇女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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