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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4.建立妇女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通过接诊、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不断完善妇女健康信息库,逐步建立全省互联互通、功能完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建立妇科疾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宫颈癌、乳腺癌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全面实现免费“两癌”检查。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两癌”诊治能力,对贫困和重症患者治疗给予补助。

  6.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期的健康问题。研究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责任意识,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7.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加强产科建设和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健全危重孕产妇急救网络,保证妇幼保健院、中心镇卫生院救护车配备,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控制剖宫产率。

  8.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人口妇女服务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孕产期保健管理,提高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卫生行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医疗保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9.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有效控制传染途径。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卖淫;加强对采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将艾滋病、梅毒检测与咨询纳入妇幼保健常规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

  10.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组织科研攻关,加强对影响妇女健康因素和干预措施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妇女健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11.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加强营养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教育,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健康教育信息与咨询服务,提高妇女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良好行为习惯和科学膳食结构,对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干预。

  12.提高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重点推进以社区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工作,社区机构逐步配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对妇女婚恋、更年期心理、抑郁症等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对妇女产后抑郁症实施预防、早期发现和干预。

  13.推动妇女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公园兴建健身场所,为妇女健身提供条件。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到201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女童辍学现象。

  --在保障小学适龄女童100%入学率的基础上,确保5年保留率达到99%。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保障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适龄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97%。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20年达到90%以上。

  --降低女生高中阶段辍学率,确保贫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5.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到2020年,企业女职工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农村妇女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在职妇女平等接受继续教育。

  7.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新增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

  8.困境妇女优先获得教育培训支持。

  9.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性别平等。在有关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修订和评估中,增强性别视角。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在课程与教材相关指导机构中增加社会性别专家,建立对课程评价和教材的性别评估制度。探索在中小学逐步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为核心的女性教育。增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增强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

  2.基本消除女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加强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缩小城乡差距。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女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学困难失学。提高家长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建立健全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女童辍学制度,加大各地管理、督查和劝学工作力度,确保适龄女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3.加大财政对困境女童的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女童、留守女童、流动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女童健康成长的扶助体系。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转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多形式多途径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全面满足初中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贫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生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实贫困女大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研究项目,推动妇女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7.满足妇女职业教育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方针,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为困境妇女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加大农村妇女免费技能培训,为失业妇女提供多形式职业教育,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会,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教育。建立贫困妇女资助基金,扶持贫困地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8.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连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大力支持农村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农村妇女学校,提高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

  9.加强基层妇女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力度建设基层妇女教育培训机构。统筹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妇女提供就业培训、婚姻家庭咨询、健康指导、法律宣传、生涯规划等内容的社区教育服务,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城镇从业人员女性比例保持在42%以上。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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