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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渝建发【2012】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行业科技创新、城乡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中的作用,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以及《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9〕61号)的要求,将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经济发展及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要求,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
  (二)申报项目必须为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需要在我市统一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三)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住宅产业化、建筑节能、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涉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设计(外遮阳、空调机位、雨篷、防盗网等)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
  (四)优先支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修订项目要说明修订的原因及修订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同时,要提交该标准实施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标准实施日期、主要内容、主编单位及主要参编单位、对行业发展或工程建设的作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送(www.ccc.gov.cn建设科教栏目中)和纸质材料报送两种方式进行,请认真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
  (三)规划、房管、市政、园林等系统的各直属单位和企业,须本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四)请于2012年4月20日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市城乡建委科教处。
  联系人:王春萱
  联系电话:63672908
  网上申报如有问题,请与市建设信息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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