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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专栏12:农业转移劳动力权益保障计划

01 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加强转移就业对接,加强品牌培育和推介,建设一批特色转移就业基地。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扶持返乡创业。

02 维护农业转移劳动力合法权益。提高转移人员工资水平,促进转移人员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转移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推动企业和转移人员依法参加工伤、失业保险。

03 加强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在农业富余劳动力流动较为集中的城市建立综合服务中心,为农业转移劳动力有序融入城市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第九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第一节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自治区、地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提供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按照“九统一”建设模式,重点支持县(市、区)、乡镇两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配备相关设备,完善信息网络,有效提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专栏13: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整合资源,完成全区22个县(市、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所有社区、行政村都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第二节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全区大集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和覆盖全区、联通城乡、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建设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支持各级各类业务协同办理,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管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管理服务等领域。

专栏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金保工程二期)

01 扩建全区大集中的数据中心。扩建自治区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中心与各类经办服务机构联网,并将网络向街道、社区、乡镇等各类基层服务网点延伸,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扩展数据采集业务范围,使养老、就业等交换数据入库率达100%,形成支持“一卡通”的技术保障环境。

02 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全区发行社会保障卡450万张以上。

03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整合资源,建立统一、规范、标准化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和宏观决策支持系统。

04 建设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支撑公共就业服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军转干部信息化服务等各项跨地区业务的开展。

05 建设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立全区统一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拓展12333咨询服务业务范围。

06 建设信息安全保障和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建立自治区级信息安全监控中心,全面开展电子认证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电子认证系统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集成和应用。

07 建设灾备中心。建设自治区灾备中心和重要实时应用的应用级灾难备份系统,提高数据安全和业务系统服务的连续性。

第三节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


  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为重点,整合各类资源,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明确服务范围、内容和流程,实行“一站式”办公和持证上岗,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标准化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 加强系统队伍建设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严把人员“入口关”,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队伍,逐步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岗位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专栏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才培养计划

01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培训。培训全区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

02 实施国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支掌握社会保险政策、精通业务的管理人才、业务专家、岗位能手和业务标兵。

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基础建设。加强培训基地、师资、教材、设备、网络建设,提升培训能力。


第十章 创新社会管理服务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评估和纠错机制,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

第二节 全面推行阳光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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