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自治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引进新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药、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农产品加工及现代农业科技、现代商贸物流、国际商务、金融财会、生态环境、城市规划、人文社科和教育等方面的国外智力。强化引智工作区局合作机制,借助国家外专局驻外机构,组织、引进更多的外国专家为宁夏提供智力服务。加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力度,继续推进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工作。五年引进外国专家1500人次,选派出国(境)培训1000人次。
第五节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不断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以自治区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机制,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健全人才吸引机制,积极主动开发利用国内外人才市场和资源。支持银川市建设“人才特区”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表彰制度,营造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专栏9:人才队伍建设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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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每年培训30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02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发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作用,加快培养一批装备制造、机械加工、能源等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
(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选择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特色较鲜明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开展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3)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和中华技能大赛获奖者、全国技术能手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
03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
(1)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5个,进站博士后达到20 人;建设人才高地15个,培养造就10名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达到500人。
(2)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加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建设若干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04 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新建1家能源化工留学人员创业园,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宁创业。
05 建设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建立国家和自治区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10个。
06 加强人事考试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人事考试考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事考试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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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加快完善公务员制度
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
公务员法和配套法规贯彻实施。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建立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探索开展公务员职位聘任试点工作,完善公务员聘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从2012年起,自治区直属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遴选办法。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修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级管理办法,建立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节 积极稳妥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围绕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突出安置重点,挖掘安置潜力,拓宽安置渠道,完善安置措施,努力完成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修订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办法,积极推进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第六章 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第一节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与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完善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使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在建设领域和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其他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市县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清偿欠薪负责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属地政府负责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机制,基本实现职工工资特别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工资无拖欠。
第二节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力度,逐步提高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收入水平。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制定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第三节 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