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由市发改委在市重大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融资计划中分三年每年安排300万元,湾里区共配套100万元,合计1000万元,主要解决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和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以及防火物资补助、防火队员工资补助等,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7、由市林业局在森林防火经费中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卡的站卡电子监控设备维护和运行费。
8、由市林业局配合湾里区积极争取国家、省低产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等不少于3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湾里区全面实施景区主干道沿线林相改造工程。
9、从市农业开发项目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湾里区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全力推进湾里区花卉苗木、茗茶产业等发展。
10、由市水务局每年按项目从市水土保持费中安排不少于20万元,用于支持湾里区的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11、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大力配合,组织湾里区水系整治改造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每年2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打造洪崖文化公园二期、城区水系治理工程。
三、关于旅游业发展方面
12、由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继续支持梅岭风景区综合开发,全力把湾里区打造成全省重要旅游集散地。
13、由市园林局牵头支持在湾里区申办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市发改委、市文化局支持梅岭民俗博物馆项目申报国家发改委立项。市旅游局、市农业局支持洗药湖山庄、梅岭大佛、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大型接待设施的建设。
14、支持湾里区着力引进大型旅游文化产业园、地热资源开发和温泉度假、高星级旅游度假酒店、综合性改造开发景区景点资源等项目。
15、由市交通局支持配合湾里区组建梅岭旅游出租公司,组建所需资金由湾里区与市政公用集团洽谈,通过合作渠道解决。
16、在市旅游宣传促销新增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用于支持湾里区做好旅游规划、旅游奖励和旅游产品推介。由市财政局在农口资金中对湾里区打造、提升市级“农家乐”示范村适当予以补助。
四、关于财政政策方面
17、支持湾里区加强城市设施维护和建设,由市财政在城市维护费中每年补助湾里区500万元。
18、按照《南昌市困难乡镇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对湾里区景区内三个困难乡镇每年按每个乡镇30万元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