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33号)
各有关乡镇政府,各有关农林牧渔场,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真实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科学有效监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根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分市(地)、县(市)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县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收集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及生活状况统计信息,科学有效监测“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度,正确判断和评价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城乡居民实际生活状况,为科学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县“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具有重大意义。承担调查工作的有关乡镇场要切实提高认识,高质量地做好调查工作,为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依据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统一组织,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明确调查组织形式。为保障全县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县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指挥,成立全县住户调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晰调查内容和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黑龙江省统计局相关调查方案的规定,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支出等情况。调查对象是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网点中抽中的样本户,在辅助调查员的指导下,以记账的方式将样本户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收入和支出情况逐笔记录,定期逐级上报,汇总调查数据,并依据科学程序核定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结果。
(三)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承担调查工作的有关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和黑龙江省统计局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相关制度和方案的要求,做好调查网点扩充、样本抽选、试记账和正式调查等各环节工作。要以现场调查和现场指导为重点,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要做好对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使调查对象说实话、报实数。要做好检查指导,确保账表一致、账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