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西吉县“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宁政函〔2012〕103号)
自治区安监局:
你局《关于对固原市西吉县“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请示》(宁安监〔2012〕48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由你局负责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