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的确定考试方式和内容。
集中公开招聘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工勤岗位为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集中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
系统专场公开招聘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法。系统专场公开招聘面试一般由市人保局和市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人数较多时,可视情况设置若干个分考点,并委托有关县(区)承办分考点考务工作。面试试题拟制、面试考官聘请与调配由市人保局和市主管部门负责。
3、成绩计算及其他问题。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权重比需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最终岗位面试入闱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考察。
集中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系统专场公开招聘由市人保局和市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直单位考察工作由市人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察工作由县(区)人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岗位如遇名次并列的则通过加试最终确定体检人员。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各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保局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保局下达聘用批复。从2012年开始建立公开招聘人员注册登记制度,《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作为拟聘报告的附件材料逐级审核上报,并经市人保局核准后随聘用批复发至各单位。《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