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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满足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招聘形式
  事业单位数量多,人员结构复杂,岗位差异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显著,对岗位和人员要求也有多样性和层次性,为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以下形式:
  (一)集中公开招聘。
  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主要形式,也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主渠道。每年在第一季度组织一次,由市人保局负责统一组织。
  (二)系统专场公开招聘。
  主要是指:市、县(区)、乡(镇、街道)所属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规模比较大、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专场公开招聘。市直和县(区)乡(镇、街道)其他部门(单位)涉及该类专业性强的岗位,也应纳入系统专场公开招聘。系统专场公开招聘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县(区)系统专场公开招聘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由市人保局会同市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同时,针对市、县(区)、乡(镇、街道)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优化系统专场招聘方式,增强招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招聘形式。
  六、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程序是:申报招聘计划、审核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申报招聘计划。
  全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的人员计划,要在每年的12月份分别由市直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区)人保局向市人保局申报,列入次年的招聘计划。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得列入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各地、各单位在编制招聘计划和方案时,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按照市人保局下发的报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且不得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在文字表述上,要规范简洁,避免歧义。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全市市县(区)乡(镇、街道)招聘,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申报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人员的专业(原则上尽量选择大类设定)、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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