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南昌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江西省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2]25号),结合南昌实际,现提出我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南昌打造成为“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
1、突出建设重点。按照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质量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安排2012年立法项目,加强城市管理、低碳环保等方面的立法。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
南昌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正)》等2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完成3件左右政府规章项目。(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注重立法成效。立法项目起草部门要加强调研,多渠道地收集信息和资料,全面分析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突出地方特色和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审查部门要加强对起草部门的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积极帮助解决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