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62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鼓励社会各投资主体参与我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项目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城市建设发展格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标投标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规定的程序适用于政府主导投资的城市建设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确定BT项目的业主,且采用BT建设模式获得政府批准或审批部门核准;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报建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三)项目招标范围及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获政府批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种类划分及招标方式确定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划分为一般工程和特殊工程。一般工程是指技术难度不大、采用传统工艺可完成的工程,如:一般城市道路桥梁、房屋建筑、园林绿化等项目。特殊工程是指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程,如:城市特大桥、高架桥、隧道、轨道交通、超高层建筑等项目。
工程投资承包商是指既承担BT项目的投资,又同时承担BT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投资承包商。一般工程投资承包商原则上从“BT项目预选投资承包商库”中确定(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特殊工程投资承包商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所有BT项目招投标必须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BT项目预选投资承包商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