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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

  (五)信息工作通报制度。两委每月以《业务通讯》形式通报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信息采用情况及被领导批示的信息数量。
  (六)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两委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信息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附则
  (一)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由两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主要信息刊物及投稿方式简介
  2.各单位主管信息工作领导和信息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主要信息刊物及投稿方式简介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刊物主要有《北京教育信息》和《北京教育工作》两种。其中,《北京教育信息》分为普刊、专报、业务通讯三种形式。
  (一)《北京教育信息》(普刊)
  1.期次:两周一期
  2.报送和印发范围:纸质版报送上级部门、两委机关及部分兄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电子版在市教委网站发布,各区县、各学校、各单位在“北京教育信息(普刊)”专栏下载。
  3.刊登内容:全市教育系统重要会议、活动、事业发展成果;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成熟经验、典型做法等。
  4.栏目设置:主要有重要活动、教育动态、区县教育、高等教育、京外教育动态、短讯等。每期根据专项工作、业务类别、信息源情况灵活增设相关栏目。
  5.投稿方式:普刊材料发送至bei@bjedu.gov.cn(市教委办公室)或者bei418@bjedu.gov.cn(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二)《北京教育信息》(专报)
  1.期次:根据内容需求随时编报,两委合发。
  2.报送范围:《专报》向教育部及市委、市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市领导、副秘书长和两委领导报送,电子版在市教委OA办公平台向各处室发布。
  3.刊登内容:本市教育系统内突发事件、师生思想动态、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会议以及重大事件的反映;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解决的意见、建议等。
  4.投稿方式:专报材料发送至bei@bjedu.gov.cn(市教委办公室)或者bei418@bjedu.gov.cn(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并电话确认。
  (三)《北京教育信息》(业务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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