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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

  3.针对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决策、宣传引领的原则,参照教育部及市委、市政府和两委年度工作要点及信息报送要点,并根据拟报送载体和栏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信息。
  4.深入性:综合类、调研类信息要在深度上下功夫,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重大问题要进行跟踪调研。
  (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信息刊物是《北京教育信息》,根据不同服务层面分为“专报、普刊、业务通讯”三种版面(具体介绍见附件)。各单位报至两委的信息,篇幅要求如下:
  1.报至《北京教育信息》(普刊)的信息,字数在500字以内,要求角度新颖、突出亮点,表述客观、内容翔实,层次清晰、文字精炼。
  2.报至《北京教育信息》(专报)的信息,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调研类信息字数为3000字左右,要求做到标题醒目、尽量运用最新数据,凝练、分析相关整体情况,着重提出操作性强、思路新颖的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
  四、信息的报送
  (一)调研、会议、活动类信息,应在活动结束日当日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紧急约稿(电话约稿),须当日报送。值班应急信息,诸如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校园意外事故、涉教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各单位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在30分钟内进行口头报告,120分钟内进行书面报送,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一般工作类信息应在该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
  (二)各单位向两委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单位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审批。
  (三)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信息,邮件标题注明“信息题目--报送单位”,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纸质版信息可邮寄至两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严禁通过互联网报送涉密信息。
  五、常规工作制度
  (一)上报信息审核制度。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必须认真审核拟报送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信息工作调研制度。根据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和领导要求,确定信息选题重点,通过随机调研、专题调研、协同调研,收集有客观情况、有可行建议的高质量信息,增强信息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信息报送的针对性。
  (三)信息工作支撑机制。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参与领导活动、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和重要调研活动提供便利,为其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
  (四)信息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查摆问题,部署任务,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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