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明确1名信息工作主管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信息工作。
(二)各单位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信息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编发信息并上报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本单位其他部门信息工作情况;处理与信息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信息工作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并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工作人员。
(三)各单位选定的信息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文字写作、综合分析和协调办事能力。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信息工作的日常管理,通报各时期信息需求及工作要求,主动、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信息,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2.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阶段性工作亮点并提醒工作人员报送信息。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部署,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3.对上级部门的信息约稿加强催办,并协助信息拟稿人向本单位办公室报送信息,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
4.按时参加北京教育系统的信息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联系,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
三、信息的采编
(一)各单位应围绕中心工作进行信息采集。主要内容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重大决策出台前后的建议和反映等。
2.领导活动,国家、北京市及两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着重突出领导指示精神、调研成效、会议议定的思路和事项等。
3.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推进和突破;服务中央单位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
4.重大突发性事件。
5.教育系统师生思想动态。
6.各单位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绩。
7.对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上级部门督查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8.专家、学者和师生关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的建言和反映。
9. 教育部及市委、市政府布置的信息收集或调研任务。
10.其他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
(二)各单位应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编写。内容质量要求如下:
1.准确性:信息内容、观点、概念、时间、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事实客观准确,既不能夸大渲染、也不能随意缩小。
2.全面性:注意将调研、提案、建议、发言和其他有价值的工作成果转化为信息,从多侧面、多角度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成果,做到点面结合、喜忧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