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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
(京教工办〔2012〕14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北京教育信息作为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提供决策参考、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是上级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和依据,对推动首都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根据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制定了《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从服务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增强在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下做好信息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切实把信息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严格程序,创新思路,抓好落实。
  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本单位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情况登记表(附后),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高校传真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其他单位传真至市教委办公室。如发生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新上报有关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
  1.市委教育工委
  联 系 人:马野
  联系电话:63088418
  传  真:65132585
  电子邮箱:bei418@bjedu.gov.cn
  2.市教委
  联 系 人:陈晓莉、鲍 炯
  联系电话:66074582 、51994986
  传  真:66074167
  电子邮箱:bei@bjedu.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北京教育信息工作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对教育工作的宣传引导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针对性强,喜忧兼报。
  (三)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紧紧围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通过健全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全面、准确、及时地汇编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为教育系统加强沟通提供服务和依据。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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