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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专家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专家的通知
(吉建村〔2012〕7号)


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落实国家关于小城镇及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建设吉林省村镇镇规划建设管理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为村镇规划建设中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及 “十二五”期间村镇体系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小城镇及村庄建设改造步伐,推动新农村建设。我厅拟建村镇规划建设专家信息库,以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专家的咨询、审议和技术指导等作用。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推荐本地区(部门、系统)相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专业范围

  村镇规划编制,供水设施建设、水质监测及运营管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农村环境治理,经济与政策,小城镇建设等相关研究领域。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环保科研事业,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村镇建设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身体健康,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能够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项目的管理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三、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按照专家信息表的要求认真填写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4月16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报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t8401@163.com。推荐专家信息表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联系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村镇处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巩兆义  刘海臣

  联系电话:(0431)82752368/82752489

  传  真:(0431)82752489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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