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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任务

  (一)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杜绝在蔬菜、水果等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23种禁用和24种限用农药;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市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保持在1%以下。

  2、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绿叶菜、豆类蔬菜以及草莓、葡萄等水果。重点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区域:绿叶菜、豆类蔬菜及水果生产、种植基地以及蔬菜生产散户多的地区。重点单位:农药经营企业以及规模化的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园和种植户。

  3、主要措施。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加强农药质量抽检,开展蔬菜、果树等作物防治用药、地下害虫防治用药质量抽检,严厉查处非法制售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含有非标明成分农药产品的行为。加强禁限用和高毒农药监管,以24种限用农药、23种禁用农药以及10种禁止生产农药为重点,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行为。继续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高毒限用农药实名购药制度。二是引导、规范农药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蔬菜用药补贴政策,加大蔬菜、水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力度。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禁限用农药使用、规范使用农药、田间使用农药记录、蔬菜产地准出制度以及农药重大要害事故的报告、处理机制建立等情况。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农药科学使用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大规模推进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活动,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加大鸡毛菜、青菜、芹菜、豇豆等重点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大夏秋季时段对种植散户的检测力度。结合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开展蔬菜标准园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农残检测周报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生猪瘦肉精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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