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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活动的通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活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三方会议办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蔡素杭(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318409;

  吕瑾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318450;

  黄江夏(广州市总工会) 83188131;

  韩帮华(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83507262;

  刘媛珍(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86196288。

  区、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附件:1.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3.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清单(A级);

  4.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清单(AA级);

  5.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清单(AAA级);

  6.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AAA级);

  7-1.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A、AA)企业复核申请表;

  7-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AAA)企业复核申请表;

  8、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联系方式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
  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级标准和否决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广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穗字〔2011〕4号),《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07〕117号)。
  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级及评分说明
  (一) 劳动关系守法和谐企业标准(A级标准)
  全面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与员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面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涉及员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制定和公示的程序合法,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的有效防护,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基本实现守法和谐。
  (二)劳动关系诚信和谐企业标准(AA级标准)
  在达到劳动关系守法和谐标准(A级标准)的基础上,企业和员工相互讲诚信,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的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关系达到诚信和谐。
  (三)劳动关系全面和谐企业标准(AAA级标准)
  在达到劳动关系诚信和谐标准(AA级标准)的基础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全面优化,员工工资形成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员工补充保险和生活福利水平,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形成鲜明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文化,促进了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劳动关系达到全面和谐。
  (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说明
  1、总分设置300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设为三个等级:A级、AA级和AAA级,每个等级各为100分。各申报点会同同级工会对参评企业组织考核评分。
  2、评定原则
  申报企业必须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才能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且十大项标准中每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的50%;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A级标准,二是AA级标准评定分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AA级标准,二是AAA级标准评定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一)劳动关系守法和谐企业(A级标准)一票否决标准
  评审年度内,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没有参评资格:
  1、违法使用童工。
  2、出现被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3%以上的情形。
  3、发生两宗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宗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4、发生一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完全败诉的情况。
  5、发生因违反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引发的有效投诉和处
  6、发生一般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企业员工30人以上的游行、罢工或到区、县级市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或参与人数5人以上,有阻断交通、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过激行为。
  7、发生一宗企业违规办理参保登记事件。
  8、发生一宗冒领或骗取社保基金案件。
  9、没有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
  (二) 劳动关系守法和谐企业标准(A级标准)(100分)
  1、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履行劳动合同。(10分)
  (1)企业招用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签订率达到100%。(3分)
  (2)劳动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续签、解除或者终止时,程序合法,行为规范。(3分)
  (3)企业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如有招用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就业许可手续。(2分)
  (4)企业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企业向在岗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并对其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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