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浙江省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
(浙水河〔2012〕21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提高河道生态建设水平,推进全省河道生态建设深入开展,近年来我厅陆续开展了全省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评选工作。根据《浙江省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考核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考核评分标准》(浙水河〔2011〕76号),在各县(市、区)申报、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对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进行了考评。经研究,确定余杭区崇贤镇肚大漾河道整治等7项工程为2011年度浙江省河道生态建设优秀示范工程,临安市潘溪河道生态建设等8项工程为2011年度浙江省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希望示范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强河道生态建设,为维护河流健康,推动生态治河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2011年度浙江省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名单
1、河道生态建设优秀示范工程
余杭区崇贤镇肚大漾河道整治工程
绍兴市本级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越城区段)
南湖区余新镇金星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