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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作为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学校、农村、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讲座资料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补充资料的基础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讲座补充教材进行调整。(国家局活动资料从活动网站下载,网址:www.drughuloo.com)。

  讲座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专家队伍共同组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建本县的食品药品科普专家志愿者队伍,负责专家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并对其讲座内容把关。

  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充分借助有关社会组织及具有资源优势的政府部门的力量。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活动

  播放国家局统一制作的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包括在电视台播放的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安全广告及公益宣传片,在学校播放的针对青少年的安全用药宣传片,农村电影放映前播放安全用药宣传片。

  一是电视台。在电视台播放有关的公益广告及公益宣传片,每年播放不少于60次。

  二是学校闭路电视。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共青团中央合作,开展“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活动。结合此项活动,与县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合作,在有条件的学校播放安全用药宣传片。

  三是农村放映电影。与广电部门合作,结合正在全国开展的“数字电影下乡”活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数字电影公益宣传活动,即在农村电影放映前,先为观众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宣传片。2011年至2015年,我县每年播放场数不低于50场。

  另外,为进一步拓宽公益广告的播放渠道,到有条件的医院、社区、工地、繁华地带户外大屏幕、移动电视、手机电视以及网络等进行播放。

  (四)开展户外公益宣传

  一是张贴科普公益广告。在公交站牌张贴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医院、工地、农村集贸市场等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与人群集中的医院合作,尝试通过聘请社会志愿者,定期到医院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以及药监提示信息,减少医院周边非法宣传的市场。发挥药店的阵地作用,在药店里开设安全用药宣传栏,在药店门前组织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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