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好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若干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按照营造整洁优美卫生环境,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的总要求,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吴祥维担任,副组长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周才旻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旅发委、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各1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主任由周才旻兼任,副主任由刘春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三、整治目标
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卫生环境,提高公众卫生意识,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一)城市街道、公共场所保持整洁,路面人行道可视范围基本看不见明显的垃圾杂物,污水排放合理,街道两侧建筑物外观整齐。
(二)街道路面比较平坦,没有明显的坑凹碎裂,街道无起隆溢水现象。
(三)主要街道和主要公共场地无占道经营、车辆停放规范、整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