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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3.根据省国资委批复确认的名单,在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补差资金后,通过社保经办平台以生活补贴方式予以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工作程序、制定操作流程,保障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生活补贴发放时,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报送发放情况,做好善后工作。

  4.其他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要统筹安排、分步操作。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宣传相关政策。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资格审核、经费测算、资金筹措,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 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相互协调,紧密配合,要有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责任制,层层负责,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经手人不签字不得传递到下一个环节,部门负责人不签字不得传递给下一个部门。单位之间传递资料需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严格政策、规范操作。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政策范围,要结合本部门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要深入了解情况,严格把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统筹规划整体工作程序,防止政策执行不到位或者出现偏差造成新矛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紧密合作,相互配合。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认定工作难,矛盾比较突出,因此,需要各相关部门、单位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加强协调与沟通,统一政策界限。

  (四)保持稳定,严明纪律。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化解矛盾,保持稳定。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和纪律,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谎报数据或者弄虚作假的部门及个人,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照属地化原则,做好工作衔接、资金筹措和发放。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初审和材料上报等工作;中直企业、省直企业、市直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负责系统内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初审和材料上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专业得力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联系电话,并及时将机构情况报送市国资办(地点:鸡冠区红旗路建安街13号市老干部局后侧,联系人:侯凤芹,电话:0467-2621182,13904678292)。同时,要每日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国资办将工作进度每日上报省国资委。国资、教育、财政、人保部门要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上报一个单位及时审核一个单位,并快速进入下一个单位的审核环节,加快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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